一 4月19日,长清泰安之间发生山火,由于危及“双遗”(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泰山,受到包括中央媒体在内的众多媒体关注,而本地报纸却均发了两条公报新闻。反思这次报道,对于改进突发事件报道,也许有益。 据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以及其他媒体提供的材料,4月18日上午,济南和泰安交界地区发生多处森林火灾,由于风势较大,火情向泰山方向蔓延。附近一千多居民被撤离。事发地多个山头都有火情,连泰山桃花峪景点也着火。当地立即组织5000多人进行扑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抽调M-26、K-32直升机各一架支援山东火场。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对火灾扑救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率领工作组于4月19日中午赶到火场指导扑火。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山东省省长姜大明等也亲赴督战。截至4月18日21时,森林火灾尚未得到控制,火线蔓延约5公里。泰安方面设隔离带以防火情继续向泰山蔓延。到4月19日,经万余军民一昼夜连续奋战和直升飞机空中洒水,终于使火势得到控制。4月21日凌晨,利用有利的气象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山区普降小雨,灭火人员适时进行排查作业,复燃隐患已基本消除,灭火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 二 对这场发生在重要地点的山火,新华社的连续报道最为详尽,人民日报平日很少报道此类事件,但对这场山火也较重视。发生山火的第二天,就在6版右上方发了消息,标题是《济南长清突发山火火势向泰山蔓延》,毫不掩饰山火对泰山的威胁。 而在济南出版的报纸,只发了两条极简短的公报新闻(各家报纸均用同一通稿),第一次报道山火的小“豆腐块”,发在极不显著的位置,而且回避火势向泰山蔓延。第二次报道山火得到控制时,才提到泰山,说“泰山景区安全”。齐鲁晚报把第二次的公报新闻导读发在封面头条,可见此次山火的严重,但前面叙述的新华社等报道的大多数情节均未提到。 为何对本省的一场严重山火如此尽量掩饰、大事化小? 因为泰山名气大,怕报道此事,影响本地形象和旅游业? 当今是信息爆炸时代,信息传播途径大增,传播更加迅速,想掩饰也掩饰不了,发生山火不久,新华社等的报道就被全国各家媒体转用,传遍各地,网上还流传大量“泰山大火”的并不十分准确的信息。事实证明,封锁消息只会导致小道消息甚至谣言四起;而及时传播,对澄清事实和应对灾害是有益的。如实报道,不仅不会影响脸面,还会展示开放的形象。相反,掩盖事实,才有损于政府和媒体的公信力。因担心影响旅游业而回避火情危及泰山,把游客的安全置于何地?媒体作为社会的“守望者”,具有预警的作用,所以对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如实报道,让公众趋利避害。当然,事关国家机密的事情及某些敏感问题,是需要严格遵照规定,不作报道的。 三 以上这些,早已不是什么新鲜道理,报社从业人员都熟知。发生这样的问题,原因恐怕在有关主管部门。但是,作为媒体,有无可以反思之处呢?笔者以为有。专业新闻工作者有责任向主管部门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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