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马骋,通号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通号股份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 1 年8月因病去世。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集团公司科研和生产经营工作管理不力, 对通号设计院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 LKD2 -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管理混乱和合肥站使用的列控中心设备变更情况等问题失察,致使集团公司履行四电集成总承包商的职责不力,未按照要求提供安全可靠的列控中心设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因病去世,建议免于责任追究。(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工作严重失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未经批准擅自将甬温铁路项目批复的设计标准由200公里/小时提高到250公里/ 小时;片面追求铁路工程建设速度而忽视安全管理,盲目确定开通时间,压缩建设工期,致使甬温铁路的质量安全检测、验收、评定、评估等工作中产生一系列违规操作和不规范行为;决定设立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但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造成集成办与运输局客专技术部、基础部职能不清、职责交叉,削弱了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职能;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信号新产品、新设备技术审查和上道使用的规章制度,导致仅经过技术预审查、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的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建议另案一并处理。 ,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200 6 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2006 年6月至 2007 年8月兼任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具体负责技术系统集成工作。工作严重失职。作为时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和运输局局长,对系统集成办公室和运输局工作领导不力, 未组织制定系统集成办公室和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相关工作制度;对合宁、合武线列控设备的招标投标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两线列控设备通信接口不统一;签发合宁铁路列控系统集成方案研讨会会议纪要后,没有督促跟踪合肥站列控中心设备设计比选工作,对通号设计院将合肥站列控中心设备改型的违规行为失察;对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部推动和参加技术预审查,并会签同意没有经过现场测试和试用的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在合宁、合武线上道使用的违规行为失察;违规同意合武线全线使用仅经过技术预审查的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对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审查同意甬温铁路招标采购 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建议另案一并处理。 ,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6 年8月至 2011 年2月,分管科学技术司等部门。作为当时分管科学技术司的副部长,对科学技术司的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不到位。对科学技术司未按照职责制定设备有关技术审查的规章制度、对LKD2-T1 型列控中心设备进行无依据、不规范的技术预审查、违规同意存在设计严重缺陷和安全重大隐患的列控中心设备上道使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党总支书记, 2007 年8月至 200
“7.23”温甬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