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到货质检问题处理方法的探讨
邓育坤 李洪霞 一、质检问题处理的方式
、容易认定的质检问题的处理办法
(1)对于到货物资质量问题的处理,经有关部门确认为不合格的材料一般做拒收、退货或换货的结果是优胜劣汰,但在这个过程中,身边的老企业已退出钢铁公司市场。
竞争的过程中,正规企业有的与一些小规模同类产品生产企业重新组合。西北轴的产品质量比较好,可4月到货的宁银西北轴同一个规格的轴承连续两次外观有锈迹,起码说明其防锈维护不过关或材质有缺陷。浙江天马轴承到货两天以后另一个供货单位送来同样品牌10套轴承,合格证上连生产日期也没有,外观明显比前者差。
(3)企业遇上原材料价格上涨,为了占领市场份额,想尽一切办法降成本,如:洗衣粉的包装袋比过去薄了,脆了。津华油漆的供应商自己也承认装油漆的铁桶薄了。
这些是影响到货材料质量的一大外因。
,钢铁公司内部市场需要良性循环。
(1)钢铁公司材料市场要求降采,压力较大,资金不能完全到位。
(2)钢铁公司市场又需要打破垄断,形成良性循环。例如同样是锻造工艺生产的索具卸扣和钢丝绳卡头,规格型号相仿,有三家供货商“长江”、“东韦科贸”、“伟业”,外观上看,“长江”的材料最好。这类材料大都采用了厂家直购的方式,能保证材料的质量。就连使用过程中一直对某个品牌运输带提出异议的选烧厂,也认为“青岛橡六”或“天津宝昂”的材料虽然价格偏高,因其质量与服务较好,长久地看,费用消耗并不高。
(3)标书内容不严密,要求欠完善。
三、完善质量管理的建议
改进无止境,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才能推动企业业务运作的规范化,从而提升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1)采购过程中对物料生产厂家考察,也应认真审查其检测机构。
为在有信誉的供应商中有选择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资质、材料生产厂家考察非常重要。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对于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质量管理基本要求也包括产品包装和标识的基本要求。
依据采购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新供方要有样品检验;老的供方要有业绩评定,都要求有书面调查。在选择合格供方时,优先GB/T19001-2000、GB/T24001-2004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因此,必须认真考察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在《供方能力调查表》中填写具有“厂家生产执行标准、检测机构、产品包装、标识业绩评定”等内容,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
(2)对供应商的考核,把进货物料下差累积程度记录在案,持续改进,缩短负差数量。
国家规定允许误差为正负数,材料长度、宽度长期下差并不是制定国家标准的初衷,有的就属于缺斤短两行为。例如某材料国标误差为正负2%,
。经检验人员发现后,半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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