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龙钢有铁限公司
制度编号:W4150
制度页数:共4页
峰、谷、平用电及功率因数管理要点
编制:电力运行工程师(雷达)
审核:贺文庆
审批:李伟
主办单位:能源中心
发布日期:2010年8月12日
生效日期:2010年8月1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用电需求管理,节约电费支出,合理调配各工序用电成本,促进各用电单位执行躲峰填谷生产,达到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要点。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生产工序的用电管理。
第二章管理的内容
第三条峰谷平电价的确定
1、公司峰谷平电价按照电业部门收取的大工业220kV峰谷平电价执行,峰电价为[(目录平电价+)*-]+代收部分,谷电价为[(目录平电价+)*-]+代收部分。
2、,,。
第四条峰谷平用电管理执行措施
1、充分利用峰谷平时段价格差,采用“躲峰填谷”的生产方式,合理有序组织生产,降低企业生产用电成本。
2、生产处、设备处要充分利用峰谷平时刻,合理安排公司生产及定修时间,对于月度定修尽量安排在高峰时段进行。
3、各生产单位结合生产计划,合理控制设备开停时间、设备运转台数、确保躲峰生产落到实处。
4、除连续运转的设备及紧急事故处理外,各生产厂大型电机启动时间要安排在谷时段进行。
5、能源中心对峰谷平用电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跟踪。
第五条峰谷平电量的确定
1、能源中心总降变值班人员每日24点抄录总降变各配出线路电表的有功总表示数及峰谷平表示数,每月末抄录无功表示数。
2、企划处能源统计每日8点30分对各工序总用电量及峰谷平电量进行统计。
第六条力率电费奖惩标准
能源中心每月末核算功率因数,,,。
第七条为贯彻落实峰谷平用电及功率因数管理,能源中心定期将执行情况发布到信息平台上。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附件
附件1:峰谷平时段划分表
附件2:能源中心供电系统日报表
用电峰谷平时段划分表
时间
峰时段
谷时段
平时段
备注
0:00-24:00
7:30-11:30
22:00-5:00
5:00-7:30
0:00-24:00
17:00-21:00
11:30-17:00
0:00-24:00
21:00-22:00
能源中心供电系统日报表
年月日
编号:HJL/QG-RB-10
工序
项目
今日示数
本日用量
本月累计
工序
项目
今日示数
本日用量
本月累计
工序
项目
今日示数
本日用量
本月累计
龙轧线
总示数
炼铁鼓风机甲线
总示数
棒材电气乙线
总示数
峰
峰
峰
谷
谷
谷
平
平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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