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件
晋市质监办发〔2017〕19号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各县(市)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特检所:
根据《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市安委办《关于报送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局安委办结合全市特种设备状况,制定了《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我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风险可防可控的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风险预警、风险应急处置、监督考核等工作,努力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的目标。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按照“全面排查、科学评估、自主分级、分类管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理。
全市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并负责指导、检查下一级行政区域内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全市范围内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辖区内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第四条 按照风险受控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重大风险:危险因素多且难以控制,一旦失控,可能引发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实施重点监控,用红颜色标示;
较大风险:危险因素较多,管控难度较大,一旦失控,容易引发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实施计划监控,用橙颜色标示;
一般风险:风险在受控范围内,一旦失控,容易引发特种设备较大事故的,实施日常监控与随机监控相结合,用黄颜色标示;
低风险:风险在受控范围内,一旦失控,容易引发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实施日常监控,用蓝颜色标示。
在特殊情况、环境下,风险等级可相应调整。
第二章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职责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及管控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以设备为单元,岗位为基础,全员参与,对原材料、设备性
山西晋城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