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一、事项概况1、适用范围:法人或其她组织。2、受理地址: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决定机构: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4、审批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6年版)得通知》(渝环发[2016]17号)。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5、法定时限:60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审批,30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得审批。6、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审批(法定公示期除外),10个工作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得审批(法定公示期除外)。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7、就是否收费:不收费。8、审批结果:《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二、需要资料目录(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盖公章,附电子版);(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原件1份,盖公章,附电子版);(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送审版(原件1份,附电子版)、报批版(原件1份,附电子版);(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版(PDF版),公示版删除内容说明报告(原件1份,盖公章,附电子版);(五)公众参与说明及相关材料(原件1份,盖公章,附电子版)。(六)法律法规要求得其她材料、三、办理流程图及基本流程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接件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区环保局审查申请人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开展技术评估审查更正或补齐材料区环保局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得决定制作《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交环保窗口通知申请人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交环保窗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1、申请。建设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接件大厅)。2、受理。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作如下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得,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得,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得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得错误得,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存在错误得,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得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5)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得,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单》。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3、技术评估、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后,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技术评估。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4、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前,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公示审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并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重点审查建设项目得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得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得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得科学性等。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5、决定。(1)符合许可条件得,核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2)不符合许可条件得,核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6、送达。审批结果由重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接件大厅)通知申请人签收并在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上公布。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四、申请条件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向北碚区环境保护局提交《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6年版)》中规定得由北碚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相关资料。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五、禁止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批准书:(一)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严重环境污染或者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无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得。(二)项目所涉及得有关区域无相应环境容量且无相应得重点污染物削减措施,或者拟建项目可能导致所涉及得有关区域得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标准且无相应改善措施得。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三)项目未取得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得。(四)对项目产生得特征污染物无有效防治技术得、(五)项目采用得工艺、技术、设备与生产规模属于国家与本市明令禁止、淘汰得、(六)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不予审批得情形、六、监督投诉渠道1、现场投诉举报: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301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435号)。2、投诉举报电话:3、电子邮箱:排污许可一、事项概况1、适用范围:法人或其她组织、2、受理地址: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决定机构: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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