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置业公司企业会议管理制度一、 会议管理制度1. 会议组织第一条 公司级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司技术人员会议以及各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第二条 专业会议:即全公司的技术、业务综合会,由分管副总经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第三条 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第四条 班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第五条 上级公司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或业务会,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2. 会议安排第六条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第七条 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一周前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分别报总办汇总,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室每周五应将公司例会统一平衡编排分发到主要管理人员,如需改动,提前两天报总经理办公室调整。第九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办有权拒绝安排,对于参会人员相同,内容相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总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第十条 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会不应与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3. 会议的准备第十一条 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座位,备好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者等)。第十二条 参加公司办公例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主持人批准。第十三条 有以下原因,副总裁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公司办公例会:①有重要事项需提交公司办公例会讨论决定。②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的录用及辞退。第十四条 《会议纪要》属公司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第十五条 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义,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第十六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传呼机等。二、会议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公司中的最高级会议通常情况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参加人为公司总裁、副总裁、各部门主任等领导成员,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第十八条 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组织,行政部门应于会前三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与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 24 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第十九条 《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要与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后,形成文件签发,并存档。三、每周例会制度第二十条 部门管理人员例会每周举行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级人员参加。第二十一条 会议传达主管或上级公司文件,董事会、总办会议精神,各部门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总经理对本周工作的总评。第二十二条 会议上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执行。第二十三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四、会议规程第二十四条 会议程序①一般性经营、产销、办公、营业、专案会议,会议主席要报告 10 分钟。②上次议案回顾讨论 20 分钟。③业务成果报告 20 分钟。④部门协调及讨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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