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2020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8、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9、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分类管理 1、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2、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填报环评登记表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工作机构和申报材料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工作机构
合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承担我市范围内除三大开发区、三县审批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高新、经开、新站三大开发区环保分局和三县环保局分别承担辖区内环评文件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二)环保验收申报材料
房地产类:
1、申请报告(简述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环保投资、环评审批情况等)
2、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
3、室外排水图(须标明雨污水管网走向、化粪池或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等)
4、区域市政排水管网管理部门出具的雨污水接管证明
5、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排污费缴费单据
6、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副本
7、项目内如有对须采取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需提供污染防治设施技术资料和环境监测报告单。
工业类:
1、申请报告(简述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环保投资、环评审批情况及污染防治情况等)
2、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
3、室外排水图(须标明雨污水管网走向、化粪池或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等)
4、区域市政排水管网管理部门出具的雨污水接管证明
5、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副本
6、项目内如有对须采取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需提供污染防治设施技术资料、环境监测报告单或环境监测报告表(书)。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程序和时限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程序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市区建设项目向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提交,三大开发区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工程向开发区环保分局提交)→验收资料初审→组织现场勘验(需要监测的向建设单位下达《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意见函》)→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予以受理→出具环保验收意见后返还建设单位(如现场勘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验收材料退还建设单位,并书面告知整改要求)。
(二)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时限
对符合规定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工业类项目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上签署验收意见,作出批准;房产类直接作出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内办结。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意见书 合环验第09-20号
关于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老官塘社居委“老官塘拆迁恢复楼2-6#楼及地下车库项目”(6项单体工程)的环保验收意见
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老官塘社居委:
报来的《老官塘拆迁恢复楼2-6#楼及地下车库项目》(6项单体工程)的相关验收资料收悉。经现场勘验、资料审核,验收意见如下:
一、报验项目位于二环东路西北区域,建设内容为5栋11层住宅楼和一座地下机动车库,总建筑面积约25590m2,总投资4000万元。本项目已履行环评报批手续,室外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高层二次供水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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