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七中万达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得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七中万达学校社团。
第三条 学生社团就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得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得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得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得合法权益;规范社团得正常活动;查处社团得违纪行为。
第五条 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 学生社团得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得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得监督与管理。
第二章 社团得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 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得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得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得名称与相应得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得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得章程。
(1)学生社团得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得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与罢免得程序;
(5)会员资格与流程;
(6)会员得权利与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得来源与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得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得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 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得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得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得程序与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她必要事项);
(3)成员得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其她必备材料。
(三)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审批,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得;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得;
(3)筹备学生社团得人数未超过5人得;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得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得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得学生社团,无基本得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得;
(6)其她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得情况。
第十条 经批准成立得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书面通知得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得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得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得标识,设计成功得社团得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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